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锦绣社区80岁以上老人及家属:
为进一步做好我社区高龄老年人优待工作,提高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补贴的监督管理质量,应上级有关部门要求,结合我社区实情,现将我辖区发放老年人长寿补贴的监督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服务管理对象
具有锦绣社区户口,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已领取享受老年人长寿补贴的居民。
二、监督管理
(一)确定每季度末月的1-15日为我社区长寿金补贴对象签到日。
即每年的3月1日到15日;6月1日到15日;9月1日到15日;12月1日到15日。
(二)签到管理办法。
1、在上述签到期间内,由长寿金领取对象本人(直系亲属)亲自到社区分管此项工作人员处签到。社区分管工作人员对享受长寿补贴对象进行审核。
2、补贴对象确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前来社区的,可由其直系亲属代为其到社区签到审核。
(代签到亲属,如图所示:老人本人手持当天报纸,为老年人拍照片拿到社区审核)
3、补贴对象逝世后,停发其长寿补贴。如违反规定,采取虚报、漏报、伪造等手段,骗取老年人长寿补贴的,除全额追回所发长寿补贴外,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或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特此通知,请相互转告!
成华区跳蹬河街道锦绣社区
2017年2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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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朗(2017-2-17 15:12:22)首发/最后编辑:杨朗(2017-2-17 15:12:2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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